有效期限
K-ETA 自核發起 3 年內有效,期間可多次使用。但若護照效期較短,則以護照為準。
換了護照就不能用
K-ETA 與護照號碼綁定。更新、遺失補發或換發新護照後,原本的 K-ETA 無法使用,必須以新護照重新申請。這一點最常被忽略。
有效期限不等於可停留天數
這是最容易混淆的地方。3 年是「這張許可可以用多久」,不是「一次可以待多久」。可停留的天數由國籍與簽證豁免協定決定,大致落在 30 to 90 days 之間。
詳細的停留天數,請參考本站的另一頁說明,或以入境時審查官的裁定為準。
本站為獨立資訊網站,與韓國政府、韓國出入境管理機關及 k-eta.go.kr 無關,不代辦申請。請務必透過官方管道辦理。